早在2017年我國就計劃制定有關竹木器含水率的標準,標準起草組也不斷努力,在查閱了含水率測定、《出土竹木器漆類文物含水率測定 失重法》標準或計算資料,結合館藏竹木器文物的特點后,研究確定了標準的內(nèi)容框架,在對內(nèi)容框架進行全面的修改和完善過程中,起草組也與業(yè)內(nèi)專家進行了討論和確認。日前,已經(jīng)形成了《館藏竹木器文物含水率快速測定》征求意見稿,并正面向社會征求意見。
據(jù)悉,《館藏竹木器文物含水率快速測定》是中國國家博物館在國家文物局的主管下,按照GB/T1.1-2009《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:標準的結構和編寫》的要求和規(guī)定進行編寫的,主要規(guī)定了館藏竹木器文物含水率快速測定的試驗設備、試樣、試驗步驟和結果計算。
閱讀標準征求意見稿后可知,本標準的方法原理是極限失重溫度是竹木器樣品不改變性質(zhì)所允許的高溫度,故而在這個溫度下烘干竹木器樣品,僅除去其中的水分,其他組分損失極小,不會影響測量精度。且選擇低于極限失重溫度的較高溫度,可極大地加速竹木器樣品烘干的速度,以快速測定竹木器樣品的含水率。而本方法所需要的試驗設備則有天平、干燥箱、玻璃干燥器、稱量瓶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實驗準備工作中,應選擇不銹鋼鋸、刀等合適的工具進行取樣;試樣初始質(zhì)量應不小于2g,且試樣內(nèi)應無明顯硬結物以減少對器物完整性的影響;完整器物無法取樣的,應采用來自于同墓葬內(nèi)或同地層遺址,并收藏于相似場館環(huán)境條件下的的其它同種(屬)竹、木質(zhì)樣品替代;試樣上附著的竹木屑、碎片和污物等應清除干凈。試驗步驟則是先稱取適宜的試樣質(zhì)量,之后將其放入干燥稱量瓶中記錄數(shù)據(jù),再將其置于干燥箱中,保持130℃恒溫,每三十分鐘稱量一次,后待試樣冷卻至室溫后,對其進行稱重。
標準中使用的方法極大地提升了失重法測定含水率的工作效率,而且還可以保證較為良好的精確度,這對于竹木漆器文物的保存有著重要意義,為此,希望相關單位在仔細研核后提出建設性意見,為標準的科學性、適用性添磚加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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